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等系列部署要求,根据省、徐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 年上半年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当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在新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二)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新增养老护理、农业工程、技术转移服务和司法鉴定人4个专业。 2.本次申报包含药学专业,药学专业的初定工作仍按属地管理原则。 3.本次申报不包含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含人力资 源、知识产权、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 船舶、翻译、出版、通信等9个系列(专业)。 4.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价(初定和评审),下半年统一开展。 5.本次申报不包含铁路工程系列,铁路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由市交通局在铁路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时同期开展。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2日9:00—5月22日17:00 2.报名流程。个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栏目中申报,注册账号并网上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后提交。申报人应当按照工作单位归属地行政区划选择报送受理部门。 (二)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后,申报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至新沂市职称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5 月 29 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2:00 - 5:00 审核地点:新沂市城投大厦10楼1018室 联系电话:0516 - 88986137 三、申报材料 初定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审核人签字,有行政主管部门的,需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二)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通过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核实的学历、学位证书可以不提供;平台未显示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便于退回原件。2002年之前的学历和中专学历等学信网 不能查询的,学历原件留存,认定后发放。 以高技能人才申报的,提供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成绩单》。 (四)通过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任职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律师、公证、新闻记者、教师等准入系列)。 (五)员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级升助理级人员)。 四、申报政策要求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江苏省职称部门行业最新资格条件和以往职称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主要要求如下: 1.员级职称:一般获得中职、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员级职称。 其中档案、图书、农业技术等系列按照最新政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1年期满,也可申报员级资格。 新闻、思想政治工作、体育教练、艺术、文博、播音、党校教师、律师、公证等系列未设置员级层级。 2.助理级职称:一般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获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获得中职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助理级职称。 其中新闻、体育教练、播音、中小学教师、律师、公证等系列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党校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艺术、文博等系列按照最新政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满5年,也可申报助理级职称。艺术系列中演员、演奏员无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也可申报助理级(四级)。 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相应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52号),其中药学初级资格条件学历资历要求具备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其他行业资格条件中未明确要求相关专业的,不作专业要求。 以上要求如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资格条件不一致的,按最新发布的资格条件执行。 (三)相关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学制两年以上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参加职称评定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四)继续教育要求。 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申请员级的,提供1科《公需课程成绩单》(下同);大学本科毕业申请助理级的提供1科;大专毕业申请助理级的提供3科;中专毕业申请助理级的提供5科。 公需科目的学习考试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xzjxjy.com)上完成。 五、注意事项 (一)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二)申报系统关联江苏省社保信息,个人注册信息时务必选择正确的单位所在地行政区。 (三)申报系统关闭后,无法补报名,只能延迟到下一次网上报名,请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安排好报名时间。 (四)报名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执行。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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