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38号)文件要求,从事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具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有登记失业记录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补贴由中小微企业申请,发放至重点群体社会保障卡账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最晚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底,补贴期限为1年,从中小微企业2025年为上述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新沂市就业处企管科反映,监督电话:0516-88923850。
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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