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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受理社会保险费有关业务的通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1-25

为更好地提供社保费征缴服务,保障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于2021年1月26日至2月3日期间,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现就升级维护期间全市涉费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停办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00:00起,暂停办理企业、机关事业等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申报缴费业务。

(一)税务窗口自2021年1月25日17:00暂停受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开票等所有业务。

(二)关闭电子税务局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确认申报、缴费功能

(三)关闭税银子系统。银行渠道、微信和支付宝线上渠道无法查缴城乡居民两险。

(四)人社窗口暂停办理还欠、单位新开户业务,人员新参保、停保、退费业务不受影响

(五)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二、业务恢复时间
(一)2月1日(星期一)8:00起,正式恢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
(二)2月4日(星期四)8:00起,正式恢复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各渠道业务办理,2月份企业单位社保费申报征收业务按正常征收期开展。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请缴费人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在1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尽早办理社保费的申报缴纳等相关事宜。对于系统升级维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维护,2021年1月26日00:00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变更信息和缴费等业务暂停办理,2月1日8:00恢复办理

业务暂停期间,城乡居民医保无法缴费造成不能刷卡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先行垫付现金,医疗机构做好记录2月1日8:00业务恢复后,对按照政策及时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进行补刷卡处理。(居民医保3月31日前缴费到账才可正常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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