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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季度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的通知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3-02

根据市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20〕31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文件规定,定于2021年3月7日开展2021年1季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在抗击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各单位要做好疫情期间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定期消毒,推行“不见面”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时间2021年3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

  2. 补贴期限2021年1-3月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 申报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后,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申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 补贴形式:2021年度补贴采取“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形式,凡在政策享受期内,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5. 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个体经营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格。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申报或向社区提交申请,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

    监督投诉电话:8892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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