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新委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2020年“钟吾英才”企业用才奖励拟发放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件依据
《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试行)》(新委发〔2018〕23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办发〔2018〕26号)、《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19〕46号)。
二、申报对象
在新沂注册且正常纳税的市属企业,产业领域应属于“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范畴。
三、申报条件
提供优质岗位优先招聘大学生市属“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范畴的企业。
四、补贴标准
我市属“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农业范畴的企业引进人才,经认定,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含招引高技能人才的奖励)。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限: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 5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88923162,17751998175。
附件: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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