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省人社厅《江苏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化服务规范》文件规定,以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工作部署,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徐州市切换上线。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2021年3季度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业务作如下调整: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5日止。请灵活就业人员提前作好缴费准备,确保申报正常受理。二、补贴期限:2021年7-9月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申报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后,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申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补贴形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上线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调整为“一次审批、按季发放”形式,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请,即时受理即时办结,社保补贴按季度返还,凡在政策享受期内,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五、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提供的材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会保障卡》、个体经营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