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进一步做好保持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文件,现就我市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联系地址: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科(城投大厦A区)联系人:张同新联系电话:0516-88930131监督电话:0516-88935024附件:2022年第三批企业稳岗返还公示.xls 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2年8月11日
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2年8月11日
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 新沂市东陇海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20016149号-1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钟吾路51号 EMAIL:24367516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