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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公 告


为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新沂市时集镇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岗位,具体详见《时集镇2022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作风正派。

(二)新沂市常住户口,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规定的条件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有相关规定不宜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隐瞒、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新沂时集镇为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表一份(附件1);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报名时请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查验。

四、考试

报考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后,相关人员提供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受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考核。岗位工资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合同期满后,聘用合同自动解除,聘用人员应主动退出工作岗位。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涉嫌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涉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本招聘公告由时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69096375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电话:0516-69096375

附件:

附件1:2022年时集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docx

新沂市时集镇人民政府(公司)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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