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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可以办理了

来源:新沂好就业——新沂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 时间:2020-07-10 作者: 浏览量:


按照省人社厅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将分批次、分类型推进。目前,首先实施在江苏省内跨统筹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自
7月份起,各参保单位可申请办理。

办理对象

01

现可办理在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包括在我市市本级与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参保人员。

办理流程

02

(一)参保人员自市本级转出至我市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省内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

1.参保人员流动时,应先办理市本级暂停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缴清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2.市本级经办机构按规定对201410月至201812月进行职业年金记账利息和投资收益处理,并将资金上解至省级;

3.参保单位填写《徐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申请出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新参保地(即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5.其他手续,由市本级与转入地经办机构联系处理。


(二)参保人员自我市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省内其他统筹地区机关事业单位转入至市本级:

1.参保单位持转出地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及调令、任职文件、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审批手续等,申请办理转移接续;

2.市本级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参保范围的,自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由参保单位经办人核对、签字。

3.市本级经办机构按规定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调办理人员关系转移接收、基金划转等其他转移接续手续;

4.转出地经办机构完成转出各项手续后,由市本级经办机构完成本地转入手续,按规定将转移基金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告知参保单位办理结果。

我市各统筹地区业务咨询电话

03

市本级:8579206885708104

县:89236172

县:89670807

睢宁县:68068835

邳州市:86996952

新沂市:88938911

铜山区:68936529

贾汪区:66889662

云龙区:80803726

鼓楼区:87636144

泉山区:85806116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8325522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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