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国庆节、中秋节,重合在一天,即2020年10月1日。于是就产生了两个问题, 一个问题是当天加班是不是6倍加班工资,另一个问题是除了国庆3天外(10月1日、2日、3日),还有哪一天补上中秋节作为法定节假日,是10月4日还是10月5日?
2020年9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个通知,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于是,第一个问题解决了,即10月1日加班,就是一个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报酬;第二个问题没能解决,就是10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吗?
10月4日当然不是法定节假日!
第一,国庆节、中秋节都是10月1日,谁也挪不走,挪谁也都不合适。这一天既是国庆节,又是中秋节! 因此法定节假日还是10月1日、2日、3日。
第二,人社部规定10月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并不等于说10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
我们知道,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既然2020年10月4日不是上述任何一天的节日,当然就不是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不是法定节假日,仅仅是享受法定节假日的待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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