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关于印发<新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20〕5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市各创业(孵化)基地2019年度基地运营和创业孵化进行补贴。
一、补贴类型
(一)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1.补贴条件:新沂市及上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基地。
2.补贴标准:基地运营补贴主要用于免费提供物业管理、水电、宽带接入等维持基地正常运转的支出,以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提升服务能力的支出。在加强基地跟踪管理和考核的基础上,对以上支出费用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3.申报材料:《新沂市创业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法人代表身份证、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水电、宽带接入及用于就业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提升服务能力等支出凭证、初创实体银行账户等原件和复印件。
4.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创业孵化补贴
1.补贴条件:新沂市及上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
2.补贴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在基地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数、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创业孵化补贴。
3.申报材料:基地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新沂市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孵化成功实体花名册、孵化成功实体营业执照、入驻协议、经创业实体盖章确认的撤离基地通知书、创业实体撤离基地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资料。
4.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办理时限
2020年10月10日-10月28日
三、联系部门
电话:0516-88898399、88983196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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