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徐财社〔2020〕80号)文件规定,定于2020年12月1日起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期间疫情防护工作,提倡使用“网上”申报,推行“不见面”服务。现将社保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6日止。
二、补贴范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申报程序: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后,可登陆“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或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申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四、就业困难人员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需提供的材料:《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此表由社区提供)、《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个体经营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对自己的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享受资格;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申报或向社区提交申请,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时间或滞后提交申请及缴费,视同自动放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不予补发。
监督投诉电话:88923850
新沂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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